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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兑现2018年度清远市科技创新券的通知

时间: 2019-10-09 11:20   来源: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 

高新区科技信息局、各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

为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,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效益,以后补助方式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,根据《清远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》(清科〔201631号)有关规定,现根据市财力情况,统筹兑现2018年度清远市科技创新券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兑现要求

(一) 创新券在有效期内且未兑现;

(二) 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;

(三) 项目不符合《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》奖补条件。

    二、所需材料

申请单位根据申请兑现的创新券类型填写《清远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》中的相应表格,并按下列要求提供完整材料:

(一)一般券(含纸质材料16份及电子版):

 1.购买科技成果或技术服务的合同及发票(合同或发票的时间应在项目实施期间且在科技创新券政策有效期内)

 2.预期目标(主要技术指标、科技成果)完成的证明材料

 3.工作总结;

 4.项目总投入支出明细表和支出发票原件(电子版)及复印件等;

  5、项目审计报告(申请兑现金额20万元以上的项目)。

    (二)专项券(含纸质材料13份及电子版):

    研发设备购买清单、设备照片(含全景及铭牌特写)、购买合同及发票(合同或发票的时间应在科技创新券政策有效期内)。

(三)补助券(含纸质材料13份及电子版):

无需提供附件材料。

    三、受理时间与方式

受理单位:清远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(清远市人民二路9号科技楼2楼)

受理方式:递交纸质件及电子文档

受理时间:20191010日至20191021

咨询电话:0763-3639145

电子邮箱:qyhtea@vip.126.com

 

    附件:清远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.doc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清远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(代章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10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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